发布时间:2018-06-08 作者: 来源:
按照眉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现对实施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牧局或派驻纪检组反映,监督电话:028-37630366。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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