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5 作者: 来源:
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眉山市彭山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相关程序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月20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反馈至区农业和畜牧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76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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