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12号)文件精神,彭山区2018年将完成2个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每个基地建设资金10万元。请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各自辖区水产养殖情况,根据以下候选基地条件要求,于本月30日前推荐候选基地名单。农业和畜牧局将根据候选名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每个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评选,从评选结果中择优确定2个养殖单位作为2018年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一、资金用途:
(一)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制度,制定实际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生产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二是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苗种放养、生产记录、投入品采购、渔药使用、水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培训和收储运记录等渔业档案记录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产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产地准出制度,对购进和出售的水产苗种、水产品进行100%的自律性检测,并在销售产品时使用二维码标识产地信息、生产信息和检测结果。四是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安全培训制度,示范基地对内部操作人员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产养殖技能、快速检测能力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培训。
(二)管理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应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平台,平台内容包括产地信息、渔业档案记录、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等模块,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二维码打印机、监控设备等硬件设备和管理软件,及时录入和输出养殖生产和自行检测数据。
(三)快检能力建设。示范基地应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购置电子天平、离心机、搅拌器、移液枪等仪器设备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快速检测所需耗材。
二、候选单位条件:
基地选择方向符合眉山市“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和彭山区2017—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小水产(小龙虾、泥鳅等)为未来彭山主打品种发展。2018年项目实施数量为2个基地。具体条件要求是:面积50亩以上,建设规范,养殖设施完善,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水产养殖用水标准,周边环境无工业、农业、医疗及城市生活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近两年质量安全抽检未出现不合格样品,具备营业执照的苗种繁育场、养殖大户、渔业合作社。
三、推荐方式:
业主、渔业合用社到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报名,再由乡镇农服中心填报盖章后报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特此公告。
附:2018年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荐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