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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16-07-14 作者: 来源:

1、无公害农产品产产品申报:产品上市时对产品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产品合格后将申报材料送农安办初审 

2、绿色食品申报:产品上市前三个将申报材料送农安办初审,初审合格后,对产品和环境进行抽样检测 

3、一般性农产品安全事件,接案后24小时内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业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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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028-37621271 37621272) 承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028-376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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